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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本市高教自考从2001年上半年起,原“工业自动化”专业专科段(基础科段)
将调整为“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原“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段(合独立本科段,下同)将调整为新“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并按全国新计划考试(见附件一、二)。现就新、老考试计划的调整及过渡办法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教考试(99)5
号“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加设的公共政治课与全国同步已于2000
年起实施。
二、自2001 年上半年起,原“工业自动化”专业与新计划中相同( 近)课程( 台毕业论文)的学分和毕业总学分均按《目录与规范》计算。
三、自2001年上半年起,报考“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的考生和报考“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合此前曾报考原“工业自动化”专业但无及格课程考籍者)必须全部按新计划(见附件一、二表右列)报考。在20叨年底前已取得原“工业自动化”专业至少一门课程及格的老考生(下称“老考生”),可分别按“专、本和惭、老考试计划对应表”(见附件一、二)中的“新计划”报考:其尚未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可报考所对应的新计划课程,已及格的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课程。
四、在2000年内,原“工业自动化”专业专科段的考试课程和毕业条件,除原设置的一门公共政治课“哲学(4)”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三门课程外,其他不变,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6学分,已通过原“哲学(4)”课程的可对应顶替“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课程。自2001年上半年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的考生均按新计划(老考生合对应课程)毕业,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5学分(详见“附件一”)。
在2000年内,原“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段的考试课程和毕业条件,除原设置的一门公共政治课“中国革命史(4)”改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和“毛泽东思想概论(2)”二门课程外,其他不变,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不合独立本科段加考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64学分,已通过原“中国革命史(4)”课程的可顶替本科段中新设置的二门公共政治课。自2001年上半年起,”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含原“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将全部按新计划(老考生含对应课程,见“附件二”)毕业,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不合独立本科段加考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77学分。独立本科段的分类加考课程按本文第五条规定执行,已通过的原计划加考课程可参照“附件
一”说明4,对应顶替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
五、自2001年上半年起,“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加考课程将按新计划的规定实施: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考,下同)工业自动化专业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电工类非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合)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须加考“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 (6)”。
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工科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须加考“电工原理(7)”、“电机与拖动基础(6)”、“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
4.凡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段(含专科)中已通过8原“政治经济学(4)”课程者,报考“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时不应重复报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可改考“邓小平理论概论(3)”。
附件一:
原“工业自动化”专业(专科段)与“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考试计划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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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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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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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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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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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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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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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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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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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
2
|
|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2
|
|
|
3
|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
4
|
大学语文
|
6
|
大学语文(专)
|
|
|
|
5
|
英语(一)
|
|
英语(一)
|
7
|
|
|
6
|
高等数学(工专)
|
|
高等数学(工专)
|
7
|
|
|
7
|
线性代数[工程数学(一)]
|
|
线性代数
|
3
|
|
|
8
|
电子技术基础
|
|
电子技术基础(电)
|
6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9
|
电机与拖动基础
|
|
电机与托运基础
|
6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10
|
程序设计基础(电动机)
|
|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
4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11
|
微机原理及应用(电)
|
|
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
4
|
含实验考核0.5学分
|
|
12
|
电力电子技术
|
|
电力电子技术
|
3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13
|
电路基本理论
|
|
电工原理
|
7
|
|
|
14
|
工程数学(二)
|
|
工程制图
|
4
|
|
|
15
|
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
|
|
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
|
6
|
|
|
16
|
工厂供电
|
|
企业供电
|
3
|
|
|
17
|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及应用
|
3
|
工厂电气控制技术
|
3
|
含实验考核0.5学分
|
|
|
合计:
|
|
17门
|
75学分
|
|
说明:
1.序号5-13,15,16为相同(近)对应课程;序号1,4为不同学分对应课程;序号14,17为非相近对应课程;序号2,3右列为新计划课程。
2.表中“学分”左、右列分别注明,左列空缺者2001年起统一以右列(《目录与规范》新计划)为准。
附件二:
原“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段)与新“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对应表
|
原计划
|
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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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
1
|
中国革命史
|
4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
3
|
|
|
2
|
|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
|
3
|
英语(二)
|
|
英语(二)
|
14
|
|
|
4
|
高等数学(工本)
|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
|
5
|
普通物理
|
|
物理(工)
|
6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6
|
|
|
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
3
|
见说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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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工程数学(三)
|
|
工程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
|
8
|
计算机软件基础
|
|
计算机软件基础
|
5
|
含实验考核1学分
|
|
9
|
C++语言
|
|
C++语言
|
3
|
|
|
10
|
工业企业管理
|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
11
|
微机控制技术
|
|
微机控制技术
|
4
|
含实验考核0.5学分
|
|
12
|
检测与转换技术
|
|
检测与转换技术
|
3
|
|
|
13
|
自动控制理论
|
|
自动控制理论(A)
|
6
|
含实验考核0.5学分
|
|
1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计算机网格技术
|
4
|
|
|
15
|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过程控制
|
4
|
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
3
|
|
|
16
|
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
|
|
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
|
4
|
含实验考核0.5学分
|
|
|
毕业设计
|
|
毕业设计(须答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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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5门
|
7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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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序号3-5,7-14,16为相同(近)对应课程;序号15为非相近对应课程;序号6右列为新计划课程;序号1左列课程可对应顶替序号1,2右列二门课程并以二门课程计。
2.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在专科(含基础科段)中巳通过原“工程数学(三)”者,不应再报考序号6右列相同深程,而应加考“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中的“工程制图”课程以补足毕业总学分和总门次。
3.表中“学分”左右列分别注明,左列空缺者从2001年起统一以右列(《目录与规范》新计划)为准。
4.可归入独立本科段新计划第二类(电工类非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老考生,若已通过原加考课程“微机原理及应用(电)(4)”和“电机与施动基础(5)”两门者,可不再加考“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课程;仅通过其中一门者,仍须加考“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
可归入新计划第三类(工科非电工类专业)的老考生,应按下列新、老计划的分类加考课程对应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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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加考课程
|
新计划加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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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原理及应用(电)(4)
|
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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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与拖动基础(5)
|
电机与拖动基础(6)
|
| |
电工原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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