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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是为我市对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本专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的水平相一致。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16门考试课程的合格成绩,并通过毕业考核,累计达73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发给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机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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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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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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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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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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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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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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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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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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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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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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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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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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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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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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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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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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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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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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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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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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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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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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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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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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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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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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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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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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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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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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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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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实习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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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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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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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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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实验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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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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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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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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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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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力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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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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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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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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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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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设计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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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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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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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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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设计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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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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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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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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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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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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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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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设计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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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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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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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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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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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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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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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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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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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毕业考核:在市级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
2、自2001年起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按本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和审核毕业资格。原专业(134)的考生2002年6月底以前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此后按本专业(533)考试计划安排考试课程和审核毕业资格。
附件: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替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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