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编号:B060202】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从事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档案行政 管理、档案学研究与教学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本科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档案学专业的基础原理、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档案行政管理以及一定的档案学研究能力,能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档案管理。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同类专业的要求一致。 本科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取得本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档案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历史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2 3 14 7 7 7 6 4 7 5 5 6 6 4 5
说明: 1、2000年以前考生已经取得自学考试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课程的考试;否则须参加两课程的考试; 2、2000年底前,已取得原计划中国近代史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以替代本计划选考组中任意一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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