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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考生,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实验、实习,技能考核等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接到最后一门单科合格证后,上半年在六月十二日前,下半年在十二月十二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到所在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或系统、助学单位申请办理,经审查毕业手续合格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认真填写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在指定时间内连同近期二寸同一底版黑白照片三张交回。 申请免考课程,需交验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学课程成绩表和复印件。 办理本科段毕业,必须交验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亲笔填写,表内各栏均用蓝色钢笔或毛笔逐项如实填写:a.“自我鉴定”应实事求是;b.“所在单位意见”栏应由毕业生本人所在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做出鉴定(不能仅填写“同意”或“同意毕业”),并加盖行政公章。c.“市、地主管局意见”栏,应由毕业生所在单位的上一级行政部门(部队由团以上单位)填写意见,可定“同意所在单位意见”,加盖行政公章。d.“各科考试成绩栏”应按专业开考计划的先后顺序填写。 经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由省考办统一组织市、地招考办办理验印手续。毕业证书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登记表》由毕业生本人转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 毕业时间:上半年6月14日,下半年12月14日。 颁发证书时间:上半年为九月,下半年为次年三月。
2.本科毕业考核有什么规定?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段考生毕业考核包住两部分内容,一是撰写毕业论文,二是参加论文答辩。省考办规定,几参加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必须是按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本科段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段毕业证书原件、本科段规定课程的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在六月和十二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到原报名点报名,登记姓名、专业、档案号、论文题目、工作单位或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以及电话号码等。 考生报名后个人准备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考生可根据主考学校提供的题目自行。撰写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主考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在四月或十月的自学考试编者期间,将毕业论文一式三份送交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毕业论文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考生方能参加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由省考办和主考学校确定并通知。
3.遗失了准考证能否要求补发? 准考证是应考参加考试的资格凭证,报名应考、办领单科合格及毕业证书、转考、免考等,均要出示准考证,因此,考生的准考证应妥为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报当地考试部门备案后,方可申请补发。
4.未及时办领或遗失单科合格证怎么办? 考生课程考试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准考证、相片、成绩通知单、单科合格证书工本费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单科合格证书。逾期不办者不予保存。遗失单科合格证书,一律不补发,但该科考试成绩仍有效。遗失单科合格证书者,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交自学考试机构审查核实。
5.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位?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向本省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办法请向本省高教自学考试办公室或有关主考学校查询。 推荐给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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