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首页
   
自考介绍
   
自考动态
   
报考指南
  专业索引
答疑解惑
通联纵览
 
试题荟萃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自考书斋
   
辅导园地

自学考试是我事业成功的基础

   

  【自考生、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梁永胜】我是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今年37岁,现任法院审判监督代庭长,我是1983年2月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自学考试的,于1988年12月大专毕业,现参加本科学习,尚有2科未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我是老考生了。

  那是十几年前一次登长城时,我认识了一名北大法律研究生。他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再学习呢?我当时受到了一股剧烈的震撼。我问自己“你和人家的年龄差不多,人家已是北大的研究生,你怎么就不成呢?”

  回到单位以后,我开始了自学,自学考试是最符合实际,最灵活的,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我认为国家的发展需要很多法律人才,而当时国家急缺法律专业人才,于是我就选择了法律。

  开始时,许多同学不理解,说:临时工能学下来吗?再说,学下来又有什么用?我没理会这些闲言碎语,而是一心扑到学习上。平时书不离身,有空就看。终于幸运的天平向我倾斜了,1985年,当我已取得自考9门单科合格成绩的时候,被昌平法院破例录用,成为法院的一名司法工作者,实现了我多年的愿望。几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取得了些成绩,自1986年以来,我曾先后12次被评为县(区)先进工作者,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干警、优秀知识分子,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市法院系统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5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市劳模),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十佳法官,同年,被批准荣立个人一等功。回想自己从一个不懂事的农民孩子到一个人民群众尊敬的法官,我对国家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感慨颇深,是自学考试制度给了我事业的成功。是自学考试制度给了我今天。

                                                        (据/光明日报)

推荐给我的朋友

 

[关闭窗口]

zikao@service.netbig.com 回去网大主页